轻触这里
关闭目录
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调整盐田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
发布时间:2011-09-02

调整盐田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
 

鉴于党政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工作变动,区政府决定于2011年8月16日(深盐临〔2011〕9号)对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。调整后成员如下:

  长:王宏彬(区委常委、副区长)

副组长:刘  慧(副区长)

  员:刘中原(区监察局局长)

  哲(区发改局局长)

陈晓武(区经促局局长)

莫熙玲(区财政局局长)

彭兆中(区审计局局长)

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提议召开,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,因故不能参会应向组长请假,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经促局,负责日常工作,由陈晓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,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,不再另行发文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附件:

相关法规:
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